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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0 19:50:22 股吧网页版
信胜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0

公告编号:2026-026

证券代码:874573 证券简称:信胜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对重大决策等关键环节实施合理控制。《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能够证明公司治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已在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编号:2026-026

基于本次董事会召开期间的进一步了解与沟通,我们维持原有判断。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规范运作
的要求及经营需要,有利于调动董事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该方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及经营需要,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该方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其遵循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26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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