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1
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并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公司业务及合法合规性。根据申报文件,公司共有两种主营业务,分别是云平台及解决方案、IDC 及增值服务,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分别为 2022 年 83.23%、16.69%,2023 年77.68%、21.89%。其中,云平台及解决方案分为混合云解决方案、云平台软件及服务,IDC 及增值服务分为托管服务及运维服务。
请公司:(1)①结合公司业务分类与产品、服务分类的对应关系、在业务链条的位置、承担的主要责任和风险、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是否有与业务匹配的生产及物流、收入构成等情况,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表述补充披露公司不同
类型业务、产品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业务实质、直接和终端客户群体、合作模式及具体应用场景、业务周期、业务目标客户、业务开展方式等。②分别说明不同类型业务在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研发模式中的具体内容及差异情况,公司应用于不同业务领域的产品类型、用途、生产及研发所需的硬件材料或技术系统。③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产品及服务在功能、工艺流程、研发投入、专利获取情况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及劣势。(2)①结合公司不同类型业务开展具体情况,说明公司持有的施工工程包等资质具体涉及的业务环节、内容,是否具备全部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是否存在超资质、无资质经营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②结合建筑施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说明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情况,公司承接项目的金额、完成情况、与发包人等是否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停业、降低业务资质等级等风险。(3)①结合公司 IDC 及增值服务中托管服务、运维服务对应的重大合同主要权利义务、履约责任等主要条款,说明托管服务、运维服务的具体内容,公司提供 IDC物理托管、云托管及算力托管的具体方式,与公司土地房产、技术、人员等的匹配性,是否采用租赁或自建机房等方式开展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②结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产业政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取得相关经营资质许可的条件及流程等,说明公司开展 IDC 及增值服务的必备条件,包括且不限于对从业人员、场地、设施、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网络信息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公司信誉、审批手续以及认证标准、业务功能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说明公司满足前述条件、要求的具体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经营业绩。2022 年、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
为 35,135.96 万元、41,621.1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237.92万元、2,330.37 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5.81 万元、1,973.64万元,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毛利率分别为 20.03%、24.82%。
请公司说明:(1)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成本(材料、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毛利、净利润变化情况,量化分析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扣非净利润 2022 年为负、2023 大幅增长的合理性;(2)公司主要明细业务的具体定价原则,报告期各期的项目数量、客户数量、项目价格、项目数量变化情况,结合公司所属行业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与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说明合理性;(3)报告期各期混合云、云平台软件及服务、第三方云资源、IT 设备销售的具体金额及占比;混合云、云平台软件及服务中客户验收的具体
依据、相关内外部证据齐备情况;第三方云资源、IT 设备销售的具体收入确认方式,是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是否存在同时为客户提供多种服务的情况,如存在,说明单项履约义务的核算及区分是否准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云平台整体解决方案的具体约定的服务内容、计价原则、验收标准等,上述业务是否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核算及区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况,如存在,结合合同约定及业务实质,说明收入确认的恰当性;(4)报告期各期托管服务(固定期限及金额)、托管服务(不固定期限及金额)、运维服务具体金额及占比;细化说明上述业务的具体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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