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0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海宁市硖石街道杨汇桥村杨汇桥 7 号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 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惟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3
1.议案内容:
由于董事宋浙安先生提出辞职,经公司研究决定,拟选举三名独立董事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董事会人员数量将超出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拟修改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人数的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收到董事宋浙安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宋浙安本
人因年龄和身体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因此导致董事会成员数低于章程规定人数,现公司决定增选张曌囡、陈卫波、蒋元海为三名独立董事,在新任董事就职前,宋浙安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鸿翔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嘉兴鸿翔环境绿色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浙江鸿翔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承租该公司的厂房、部分堆场等相关设备设施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限为 3 年,并按项目生产进度需要分批次租赁,承租价格参照本地同类型厂房的租赁市场价格予以确定,整体租金原则上不超过1300 万元/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4-003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姚岳良和姚惟秉存在关联关系,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南昌县富山乡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贯彻公司做深做强主营业务的战略规划、进一步提高公司全国市场占有率、合理布局产业版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富山乡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在南昌县富山乡选址投资建设一座建筑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中心。
具体投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南昌县富山乡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于公司 2 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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