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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18:26:20 股吧网页版
鸿翔环境: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公司做深做强主营业务的战略规划、进一步提高公司全国市场占有率、合理布局产业版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富山乡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通过设立子公司在南昌县富山乡选址投资建设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南昌县富山乡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南昌县年处理 100 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2、项目主体: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3、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 5 亿元,包括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土地价款等,将根据当地市场实际情况分期实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上为合同初步测算的预估金额,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该投资金额不构成公司对此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

4、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收运处数字化管理云平台,大数据收集系统、智能收运管理系统、智慧化工厂系统、资源化产品定向升级系统等业务系统,配备国内外先进的环境治理技术、智能化分拣设备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生产工艺设备。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处理建筑垃圾约 100 万吨的生产能力。

5、项目用地:项目地块拟选址在南昌县富山乡境内,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约 120 亩,实际面积以国土局颁发土地证面积为准。

6、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自县自然资源部门交付土地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建
设,开工至正式投产时间不超过 18 个月。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产及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南昌县富山乡人民政府

乙方: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地址为南昌县富山乡,名称尚未确定,具体以实际注册为准。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昌县年处理 100 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2、项目总投资:5 亿元;

3、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收运处数字化管理云平台,大数据收集系统、
智能收运管理系统、智慧化工厂系统、资源化产品定向升级系统等业务系统,配备国内外先进的环境治理技术、智能化分拣设备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生产工艺设备。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处理建筑垃圾约 100 万吨的生产能力。

(四)、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落户企业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具体包括协助办理相关证照、
建设施工报建、通讯、供电、供水、招工、协调处理与相关部门关系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监督检查乙方及项目公司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环保等
事项;审核监督乙方的投资进度、施工进度及用地情况等。

(3)支持乙方及项目公司正常行使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
的企业自主权。

2、乙方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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