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0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4-008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577 鸿翔环境 2024 年 12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海宁市硖石街道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董事宋浙安先生提出辞职,经公司研究决定,拟选举三名独立董事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董事会人员数量将超出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拟修改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人数的规定。
(二)审议《关于选举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董事宋浙安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提交辞职报告,导致董事人数低于公司
章程规定的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张曌囡女士、陈卫波先生、蒋元海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关于与南昌县富山乡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的议案》
为贯彻公司做深做强主营业务的战略规划、进一步提高公司全国市场占有率、合理布局产业版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富山乡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在南昌县富山乡选址投资建设一座建筑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中心。
具体投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编号:2024-008
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南昌县富山乡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的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参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本人不能出席的,受托人持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