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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6 18:41:20 股吧网页版
鸿翔环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 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姚惟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6,927,8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16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董事宋浙安先生提出辞职,经公司研究决定,拟选举三名独立董事参与
公司经营管理,董事会人员数量将超出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拟修改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人数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将第一百零九条修改为:“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3 人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

(2)将第一百一十五条修改为:“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将第一百二十八条修改为:“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4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6,927,86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董事宋浙安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提交辞职报告,导致董事人数低于公司
章程规定的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张曌囡女士、陈卫波先生、蒋元海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

公告编号:2024-016

人,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关于选举张曌囡女士为独立董事,普通股同意股数 116,927,86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于选举蒋元海先生为独立董事,普通股同意股数 116,927,86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于选举陈卫波先生为独立董事,普通股同意股数 116,927,86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南昌县富山乡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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