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21 19:01:20 股吧网页版
鸿翔环境: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1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7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惟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02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68 条和第 120 条的最新规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人数最低为 3 人,但现行公司章程第 50 条第 1 款关于董事会
人数仍沿用旧公司法规定的最低 5 人限制。为避免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最新规定不一致,因此拟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人数最低限制的规定。

(2)因公司发展规划的需要,拟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新增的经营范围为“水泥制品制造”。

(3)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1)因公司新增 3 名独立董事,为建立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机制,拟制定独立董事的工作制度。

(2)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根据业务发展规划,202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交易

公告编号:2025-002

的预估金额为 30,000,000.00 元。

(2)具体交易方及交易额度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蒋元海、陈卫波、张曌囡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姚惟秉、姚岳良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在 2025 年度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为 3.5 亿元。

(2)具体担保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全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