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翔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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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预计的《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系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卫波、蒋元海、张曌囡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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