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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鸿翔环境: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08 月0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票;回避 0 票;议案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行为及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与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和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具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任何股东无权直接委派或聘任公司总经理。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或由董事向董事长推荐,并经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后,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非董事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解聘公司总经理,必须有董事会决议,并由董事会提前一个月向总经理本人提出解聘。

第九条 总经理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报告,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离任。

第十条 解聘总经理或总经理因故辞职离任前,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 董事会在合同期内解聘总经理,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权限

第十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不满 300万元或不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十)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不满 5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十一)批准公司单笔或在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满 20%的事项。

(十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在行使本条职权时不得与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抵触。

第十四条 财务负责人职权: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有权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总经理批准及董事会批准;

(三)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

(四)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

(五)就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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