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78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参与济南市莱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投
标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公告编号:2025-078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名称:济南市莱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拟打造莱芜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旨在有效处理和利用莱芜区工程、拆除、装修等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物,通过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降低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特许经营期限:30 年,其中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29 年。
项目总投资:约 16800 万元,其中项目注册资本金为总投资的 20%(约 3360 万元),
其余资金可通过融资解决。
各投资人拟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自有资金 拟出资比例或
持股比例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3360 万元 100%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告编号:2025-078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若中标后成立项目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了公司业务持续发展,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在建筑垃圾资源化领域的战略布局。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的现实经营需要及对未来长远发展战略的角度所作出的慎重决策,公司将完善其内控流程及监督机制,最大化地减少并积极应对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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