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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15:33:28 股吧网页版
鸿翔环境: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公告编号:2025-093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8,975,954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 5,846,393 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4,822,347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

公告编号:2025-093

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4)定价方式: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

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金

(万元)

(万元)

1 南昌县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

心项目(一期) 20,000 2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7,000 7,000

合计 27,000 27,000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

公告编号:2025-093

(10)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1)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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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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