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公告编号:2025-095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本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加快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随着公司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将得到有力保障。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围绕着现有主营业务,同步加大内销市场的拓展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并强化募集资金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告编号:2025-095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在确保公司治理完善和内部控制有效的情况下,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业务流程、升级和优化产品、加强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执行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利润分配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二)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25-095
(二)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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