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姚惟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6,927,8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0 人,列席 0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贝宇宁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8,975,954)股。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5,846,393 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4,822,347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南昌县新建建筑垃圾 20,000 20,000
资源化利用中 心项
目(一期)
2 偿还银行贷款 7,000 7,000
合计 27,000 27,000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16,927,8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简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办理程序,提高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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