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有关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系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9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卫波、蒋元海、张曌囡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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