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74578 证券简称:华宇电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主体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出具相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1、如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如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本人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并根据需要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40
3、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其股东进行赔偿。
5、本人同意公司立即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本人不转让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本人向公司及其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并根据需要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其股东进行赔偿。
5、本人若从公司处领取薪酬,则同意公司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本人同意公司立即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本人不转让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