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公告编号:2025-099
证券代码:874578 证券简称:华宇电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华宇半导体有限公司、无锡市华宇光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共同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由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彭勇、高莲花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彭勇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5-099
2. 自然人
姓名:高莲花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二路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开展的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定价经双方充分协商,参考同类业务市场价格确定。上述关联担保,关联方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未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交易,不涉及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遵循了自愿的原则,系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华宇半导体有限公司、无锡市华宇光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共同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由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彭勇、高莲花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交易,是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投资机构的要求发生的正常担保行为,是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告编号:2025-099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交易,不涉及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遵循了自愿的原则,系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任何风险。(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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