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证券代码:874579 证券简称:康华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控股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必要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上市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
第八条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九条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第十三条 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应当同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一)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三)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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