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公告编号:2025-071
证券代码:874579 证券简称:康华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4 月 6 日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
公告编号:2025-071
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该承诺和约束措施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针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的方案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针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没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针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公告编号:2025-071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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