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公告编号:2025-110
证券代码:874579 证券简称:康华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
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治理系列制度(一)的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公告编号:2025-110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工作责成相关部门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员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 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 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
公告编号:2025-110
成决定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总经理人员的选聘程序:
(一) 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总经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 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企业内部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总经理人选;
(三) 搜寻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 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意见和要求,未被提名人同意前不能将其作为董事、总经理人选;
(五) 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 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总经理前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总经理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 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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