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公告编号:2025-113
证券代码:874579 证券简称:康华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治理系列制度(一)的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5-113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 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公司认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二)负责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并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相应工作制度,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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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在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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