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74579 证券简称:康华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 年 3 月 12 日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阅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针对《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项目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告编号:2026-005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针对《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股票数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磊、董和平、曹友德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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