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5:34:24 股吧网页版
锐翔智能: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74580 证券简称:锐翔智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维护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 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 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 规和《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开展的监督、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等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五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 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 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八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九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二人。

第十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为专职,由董事会提名,由董事会任免。公司应当掌握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第十一条 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其
进行阻挠、打击或报复。

第三章 审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配合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完成年度财务报告的相关审计工作;

(五)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 审计部应当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包括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