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6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250 号】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250 号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锐翔智能”)管理
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锐翔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及合理,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锐翔智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锐翔智能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文涛
中国·南京
2026 年 3 月 15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聂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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