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6
证券代码:874580 证券简称:锐翔智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通讯地址:锐翔研发大楼 16 楼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视频会议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电子通讯投票、视频会议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电子通讯投票、视频会议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8 日 14:00。
视频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8 日 14:00,投票表决时间与现场会议保持
同步。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580 锐翔智能 2026 年 4 月 1 日
2.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参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
议案 东类型
议案名称
编号 普通股
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审计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
8 √
案》
9 《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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