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23 16:40:01 股吧网页版
惠尔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3


证券代码:874583 证券简称:惠尔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阴市惠尔信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惠尔信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惠民

6.会议列席人员: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本次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833.33 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875.00 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5)发行价格区间或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用于风电智能成套装备研发制造项目(一期)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序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

号 (万元) 金金额(万元)

1 风电智能成套装备研 惠尔信机械(泰兴) 84,354.31 48,000.00
发制造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2 补充流动资金 江阴市惠尔信精密 8,000.00 8,000.00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92,354.31 56,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用途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9)上市地点及板块:

北京证券交易所。
(10)发行与上市时间: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
(12)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13)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如在此有效期内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