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公告编号:2025-083
证券代码:874586 证券简称:方意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7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以及经理、副经理(如有)、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25-083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支付方式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四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
公告编号:2025-083
1、基本工资根据其月度出勤情况结合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
2、岗位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3、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制度,每年初制定的员工个人绩效考核方案,对不同岗位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及相应参数,每月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4、年终奖根据员工个人全年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及业绩的达成率予以考核发放。
第九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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