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公告编号:2025-090
证券代码:874586 证券简称:方意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7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公告编号:2025-090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五)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等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薪酬或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三章 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
(六)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组织定期培训;
(七)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其他规定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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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及协助纠正;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九条 董事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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