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意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方意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方意股份共进行了两次定向发行,具体如下:
(一)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方意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2987 号),确定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 5,714,285股。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实际发行股票 4,161,332 股,募集资金总额 6,5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15.62 元/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汇所”)对本次定向发行结果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939 号)。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及其他定向发行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的议案》及其他定向发行相关议案。
2025 年 5 月 23 日,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方意摩擦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768 号),确定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 6,375,000 股。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实际发行股票 3,821,656 股,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15.70 元/股。中汇所对本次定向发行结
果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9618
号)。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分
别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
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制订了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当时的主办券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三方监管,以保证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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