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2
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
2024年 6 月
释 义
在本说明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本公 指 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墙煌科技
长江彩铝 指 安徽长江彩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墙煌彩铝 指 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墙煌有限 指 安徽墙煌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精工集团 指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精工建设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精工 指 安徽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长江精工
工业园有限公司、安徽长江精工控股有限公司
精工钢构 指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
码:600496.SH
墙煌新材 指 浙江墙煌新材料有限公司
墙王建材 指 浙江绍兴墙王建材有限公司,墙煌新材前身
墙煌建材 指 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墙煌新材前身
墙煌股份 指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墙煌新材前身
永拓会计师 指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中和评估 指 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业务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墙煌新材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进行说明。以下说明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并确认所作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子公司墙煌新材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
一、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2008 年 7 月,长江彩铝设立
安徽长江彩铝科技有限公司系由精工集团(于长江彩铝设立时,名称为“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精工(于长江彩铝设立时,名称为“安
徽长江精工工业园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7 月 28 日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
本为 10,000 万元。
2008 年 7 月 15日,精工集团与安徽精工签署《安徽长江彩铝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约定长江彩铝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中精工集团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5,361.28 万元,占长江彩铝注册资本的 53.6128%;安徽精工以货币出资 4,638.72 万元,占长江彩铝注册资本的 46.3872%。
2008 年 7 月 28日,长江彩铝取得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341504000003874)。
根据六安思则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8年 7月 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六安
思则验字[2008]173 号)的,截至 2008 年 7 月 28 日,长江彩铝已收到股东安徽
精工缴纳的出资 4,638 万元。
根据六安世纪地价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土地估
价报告》(六世地[2008](评)字 326 号),精工集团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六土国用(2008)第 C.B:9033 号)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5,361.28万元。
根据六安思则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8 年 11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六
安思则验字[2008]248号),截至 2008年 11月 18日,长江彩铝已收到精工集团
以土地使用权形式缴纳的出资 5,361.28万元,安徽精工以货币累计出资 4,638.72
万元。截至 2008 年 11 月 18 日,长江彩铝累计收到各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长江彩铝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精工集团 5,361.28 53.6128%
安徽精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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