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6
证券代码:874587 证券简称:墙煌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
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墙煌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有关挂牌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 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六) 年报信息披露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重大不良影响的;
(七) 未按照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
(八)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六条 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
(四)责任与权利相对等。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材料,按照制度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和相关处理方案,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
第八条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重大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达的规模和性质判断。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和性质是判断该会计差错是否具有重大性的决定性因素。
第九条 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即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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