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审核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审核报告
永证专字(2025)第 310136 号
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墙煌科技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并参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墙煌科技公司的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列报和披露相关信息;(2)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墙煌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并参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涉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9 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的相关规定,研发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研发投入为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通常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
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等确认收入。
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所有业务按上述相关规定进
行了检查,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对相关业务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 2022 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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