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80
证券代码:874588 证券简称:固力发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制度
公告编号:2025-08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明生、项国友、徐静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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