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90
证券代码:874588 证券简称:固力发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及 《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公告编号:2025-090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战略委员会所需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协议、合同、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战略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评审。
公告编号:2025-090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战略委员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
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战略委员会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召集人应当自接到提议后五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微信或者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成员并召集、召开临时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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