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184
证券代码:874588 证券简称:固力发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16922号审计报告,其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16477 号号
公告编号:2025-18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16924 号鉴证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关于确认 2025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公
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之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信息,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
公告编号:2025-184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关于更正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更正后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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