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五期)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中水三立”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元证券委派丁江波、张昊然、谢天宇、汤雨城、张艳、胡金程、俞家琦、曹军组成中水三立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丁江波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本期辅导阶段期间内,辅导工作小组人员未发生变动。
在辅导过程中,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对中水三立进行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为 2024 年 4 月至 6 月,本期辅导方式采用现场辅导和非现场辅导相结
合的形式,具体包括中介机构协调会、个别答疑与专题研讨、远程沟通、督促自学和专业咨询等方式,对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中水三立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委派人员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内容
1、持续跟踪辅导对象公司经营情况、了解订单的签署情况,关注辅导对象财务数据及财务预测情况;
2、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召集中介机构例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规范运作,并取得了持续良好的效果;
3、向辅导对象介绍目前多层次资本市场整体情况以及近期各板块审核监管动态,结合辅导对象当前的业绩情况以及未来的经营预期,与辅导对象一起商定申报的板块。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对中水三立进行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历史上,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等方式引进新股东,存在大股东与新进投资者签订特殊投资条款情形。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静、李兵,公司主要股东任传胜分别于2024年4月和2024年5月与安徽徽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拉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解除特殊投资条款;2024年5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兵与安徽火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修订股权回购条款并解除其他特殊投资条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回购条款尚未触发。
2、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近2个亿,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存在部分应收款项逾期的情形。公司已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并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有一定改善。
3、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但仍需按上市公司的标准持续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同其他中介机构协助公司持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及时发现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供相应解决建议并督促公司积极整改落实。
公司作为拟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需进一步学习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监高持股等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理解自身所应承担的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义务。辅导人员将进一步督促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对于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经营业绩波动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
别为 1,134.84 万元和 3,602.42 万元,业绩规模相对较低,且存在一定波动。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其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合同,招投标过程通常受到客户预算、市场情况、招投标条件及竞争对手情况等公司不能控制的若干因素影响,因此公司通过招投标所获得合同的数量、金额等方面都会有所波动,从而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解决方案:辅导小组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督促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存货规模较大
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713.83万元和22,312.1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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