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六期)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中水三立”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元证券委派丁江波、张昊然、谢天宇、汤雨城、张艳、胡金程、俞家琦、曹军组成中水三立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丁江波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本期辅导阶段期间内,辅导工作小组人员未发生变动。
在辅导过程中,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对中水三立进行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为 2024 年 7 月至 9 月,本期辅导方式采用现场辅导和非现场辅导相结
合的形式,具体包括中介机构协调会、个别答疑与专题研讨、远程沟通、督促自学和专业咨询等方式,对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中水三立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委派人员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内容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
本期,国元证券通过查阅财务、三会等有关资料、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拜访、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等方式,继续深入调查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经营及财务情况等。对于尽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沟通,商讨解决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间。
2、个别答疑
在辅导工作中,辅导机构与接受辅导的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接受辅导的人员对相关问题的咨询,国元证券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在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会同各中介机构不定期与公司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情况、研发情况、重大项目验收情况等进行了交流,查阅公司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收入明细表等资料,对公司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了解答,并对辅导过程中的问题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商讨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对中水三立进行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134.84万元和3,602.42万元,业绩规模相对较低,且存在一定波动。随着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新增订单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在手订单较为充足。
2、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713.83万元和22,312.1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公司已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项目验收进度并加强存货管理,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存货规模仍然较大。
3、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近2个亿,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公司已持续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受公司下游客户主要系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该类客户执行较为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付款周期一般较长,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
4、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但仍需按上市公司的标准持续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同其他中介机构协助公司持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及时发现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供相应解决建议并督促公司积极整改落实。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加强资本市场培训
由于公司正处于上市筹备阶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持续加强对证券资本市场最新政策的学习。
解决方案:辅导工作小组紧跟资本市场的最新政策动态,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通过座谈交流、日常交流等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督促辅导人员加强对最新政策的学习。
2、公司存货规模及应收账款规模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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