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874589 证券简称:中水三立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有利于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已作出相应承诺,公司制定的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关约束措施,该等承诺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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