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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4 18:09:20 股吧网页版
中水三立: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4


公告编号:2025-129

证券代码:874589 证券简称:中水三立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第二十六条增加公司被收购时是否需要进行全面要约收购的约定。

2、第四十七条对股东会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调整。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 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期间,股东所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期间,股东所持持股份应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股份应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系统关于股票转让的相关规则进行转 统关于股票转让的相关规则进行转让。
让。 公司被收购时,收购人不需要向全体股
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收购人自愿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
的,可发出全面或部分要约,进行要约
收购时:

(一)收购人发出要约收购前,应当向

公告编号:2025-129

董事会提交书面说明,载明其收购目
的、收购价格、资金来源、后续发展计
划等内容,并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
机构出具专业意见。

(二) 董事会应在收到要约收购书后
十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就本次
要约收购是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发表意见。

(三)收购人应将要约收购的相关文件
报送公司存档,并在公司网站及依法指
定媒体发布公告。

(四)除非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同
意,收购人应当以相同的价格和条件收
购公司股东的股份。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董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 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提案。 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 10 日前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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