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尚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尚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保荐人”、“保荐人”)接受广东尚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尚研科技”)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本保荐人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除另有说明外,本发行保荐书所用简称与《广东尚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目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3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
三、发行人情况...... 4
四、发行人与保荐人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4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6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7
一、推荐结论...... 7
二、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履行的《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
策程序...... 7
三、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7
四、关于本次发行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有关规定的说明...... 8
五、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 13
六、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13
七、保荐人对发行人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14
八、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8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广东尚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人,指派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陈云波和盛培锋。
保荐代表人陈云波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曾参与必易微(688045.SH)IPO、维峰电子(301328.SZ)IPO、方向电子IPO、盛凌电子 IPO 等项目。陈云波最近 3 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的情况,目前无签署已申报在审企业。
保荐代表人盛培锋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曾经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蒙娜丽莎(002918.SZ)IPO 项目、电连技术(300679.SZ)IPO 项目、维峰电子(301328.SZ)IPO 项目、蒙娜丽莎(002918.SZ)可转债项目等。盛培锋最近 3 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的情况,目前已申报正在审核的签字项目有 1 家,为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为林珑。
项目协办人林珑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曾参与盛凌电子 IPO 等,无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被采取监管措施、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为:
罗智韩、郭康翠、杨皓、朱启浩、徐前龙、罗雪。
三、发行人情况
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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