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874591 证券简称:日信高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日信高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 2025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日信高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广东日信高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广东日信高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莲湖路 16 号;邮政编码:
52384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47.333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或被免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或被免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增强公司经济实力,使公司稳步、持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和合理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刀具制造;刀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东名册登记的形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整
(¥1.00)。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3,047.3333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份
每股金额为人民币壹元整(¥1.00)。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
间情况如下: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股) 出资方式 比例 出资时间
珠海市奇创投资合伙企业
14,458,103 净资产折股 51.6361% 2023.6.7
(有限合伙)
珠海市城润投资合伙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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