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4592 证券简称:捷希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南京捷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捷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据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06)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
制定的,以公司经营业绩、绩效考核情况为评价基础,与公司整体薪酬制度保持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0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以公司经营业绩、绩效考核情况为评价基础,与公司整体薪酬制度保持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2025-009)
五、《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和持续稳定的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捷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秋明、张婕
2025年 4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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