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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2 18:11:43 股吧网页版
安特磁材:申请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2


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特磁材”、“公司”、“本公司”)系由浙江安特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进行说明(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说明所涉及简称的含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一致):

一、公司股本演变情况概览

二、公司股本演变具体情况

(一)全民、集体联营阶段

1、1971 年,安特有限前身诸磁厂成立

1971 年 2 月,浙江省诸暨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作出《关于同意建立诸
暨县城关镇磁钢厂的批复》,同意建立镇属磁钢厂,后更名为诸磁厂。

2、1982 年 11 月,办理全国统一营业执照登记

为全面建立工商企业登记档案制度,国务院于 1982 年 8 月 9 日发布《工商
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二条规定,包括国营工商企业、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等,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第五条规定,应当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企业名称、筹建或者开业日期、经济性质、资金总额等。

根据上述规定,诸磁厂报送了《工业企业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登记表》,载明:企业名称为诸暨磁性材料厂,开业日期 1971 年 5 月,经济性质为全民、集体联营,资金数额为 1,919,674 元等内容。主管部门诸暨县经济委员会与诸暨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就此出具了“请予登记”的意见。

1982 年 11 月 5 日,诸暨县经济委员会与诸暨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签订《关于
合办诸暨磁性材料厂的协议书》,约定由诸暨县经济委员会和诸暨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合资经营诸磁厂,企业性质为全民、集体联营企业。

1982 年 11 月 16 日,浙江省诸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同意换照”意见
并向诸磁厂签发营业执照。

3、1996 年 12 月,诸磁厂兼并诸暨电子电器设备厂

1996 年 12 月 9 日,诸暨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总公司作出《关于诸暨磁性材
料厂分解式兼并诸暨电子电器设备厂的决定》(诸国资(1996)21 号),该文件载明:“经国资总公司研究决定,在对诸暨电子电器设备厂的离退休人员、精简职工、职工遗属及部分债务进行分流、剥离的前提下,由诸暨磁性材料厂分解式兼并电子电器设备厂(含太平洋净水器厂、三灵机电实业公司、电子屏蔽设备厂)”。此后,诸磁厂根据上述决定兼并了诸暨电子电器设备厂及其附属企业。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及股本演变情况

1、1999 年 2 月,诸磁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7 年 12 月,根据诸暨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的总体部
署,诸磁厂按诸暨市委(1997)45 号文件精神,进行了股份合作制改制。

(1)本次股份合作制改制时诸磁厂的相关情况

1990 年 12月,诸磁厂与中国华能技术开发公司联营设立了华能诸磁厂。1990
年 12 月 24 日,诸暨市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证明》。1990 年 12 月 28 日,诸暨
市计划经济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建立“华能诸暨磁性材料厂”的批复》(诸计经(1990)283 号),同意建立华能诸磁厂。1990 年 12 月,华能诸磁厂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华能诸磁厂设立时注册资本 1060 万元,其中诸磁厂以厂房、机器设备等作价出资并持股 49%。

诸磁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其自身无生产经营,其所拥有的资产为1990 年与中国华能技术开发公司联营形成的华能诸磁厂 49%股权、1996 年兼并的诸暨电子电器设备厂及其附属企业的权益、诸暨市华磁发展有限公司 55%股权、浙江省诸暨市磁城工贸有限公司 96%股权以及望云路磁钢支路 1 号、艮塔路10 弄两处土地使用权。

(2)改制申请及批复

1997 年 12 月 15 日,诸磁厂向诸暨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总公司报送《关于
要求审批<诸暨磁性材料厂改组股份合作制企业实施方案>的报告》(“诸磁企字(1997)3 号”)。改制方案载明:华能诸磁厂是诸磁厂与中国华能技术开发公司联营的国有企业,中国华能技术开发公司以 51%的出资比例控股,这次仅对诸磁厂的资产进行改组。1990 年中国华能技术开发公司与诸磁厂联营成立了华能诸磁厂,中国华能技术开发公司以 51%的出资比例控股,诸磁厂占 49%。1996 年诸磁厂兼并了诸暨电子电器设备厂,承担了该厂的所有债权债务及职工。诸磁厂
以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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