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5:39:47 股吧网页版
安特磁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4593 证券简称:安特磁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4

三、关于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需
要所产生,为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均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出现利益输送、调节利润、侵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提名罗雄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罗雄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邵少敏、唐谊平、寿均华
2025年4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