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目 录
一、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 3—4 页
三、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 5—7 页
关于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4787 号
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特磁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3-2025 年度)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安特磁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安特磁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安特磁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安特磁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安特磁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安特磁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 2023 年度
补助项目 金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诸暨市数字经济投入奖励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21 年度诸暨市制造业高成长企业“长高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长壮”培育护持政策补助
2022 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20 年度诸暨市研发补助 690,200.00 与收益相关
溧水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及 225,000.00 与收益相关
资金计划补助
2021 年度推进数字化奖励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21 年鼓励企业多做贡献奖励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省级新产品技术奖励 60,000.00 与收益相关
稳规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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