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874595 证券简称:中塑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朱怀才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计划并调整上市板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此前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并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北交所上市相关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北京证券交易所递交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
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和政策等诸多因素,经过认真研究和审慎思考,公司决定终止申请北交所上市计划,将上市计划变更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同时终止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交所上市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审议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计划并调整上市板块议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荣武、赵建青、王茂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形象,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RMB1.00)。
(3)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332,865 股(对应股份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4)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可参与战略配售,认购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发行人将履行内部程序审议该事项的详细方案,并依法进行详细披露;
(5)外部战略投资者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阶段确定;
(6)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理;
(7)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8)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或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的方式,或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如相关发行方式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有所调整,亦随之调整;
(9)超募资金的使用: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或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使用;
(10)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11)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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