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公告编号:2025-116
证券代码:874595 证券简称:中塑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
审阅了公司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并就其举行了专门会
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就公
司本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对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和
讨论,各位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未发现该等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的情形,各位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
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16
经审核,我们认为:对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讨论,各位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未发现该等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的情形,各位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独立董事人数达到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荣武、赵建青、王茂祺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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