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874597 证券简称:昌誉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莱阳市昌誉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莱阳市昌誉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誉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慎调查、核实,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事宜和授权范围合法合规,有利于高效、有序地推进和实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若公司未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多种因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并能够增加公司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参与度和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填补摊薄即期回报制定了相应措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