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874599 证券简称:宏瑞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马青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 1.00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74,220,000 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确定。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惠州晟达 60 万吨/年硫资源 146,680.86 25,000.00
综合利用项目
2 惠州晟达 60 万吨/年硫资源 10,884.11 10,884.11
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67,564.97 45,884.11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在此有效期内通过北交所上市委审核,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完成之日;若决议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已向有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但未取得有权部门出具的正式结果的,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适当延长有效期。
(11)其他事项说明:本次发行上市的最终方案以北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本次发行上市方案需通过公司股东会的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北交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后 方可实行,并最终以北交所审核的方案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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