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874599 证券简称:宏瑞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募集资金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惠州晟达 60 万吨/年硫资源 146,680.86 25,000.00
综合利用项目
2 惠州晟达 60 万吨/年硫资源 10,884.11 10,884.11
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67,564.97 45,884.1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等方式自筹解决。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大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作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公告编号:2025-054
因经营需要,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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