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74599 证券简称:宏瑞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 )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招股说明书等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作出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在证券发行上市文件中以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任何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1、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在证券发行文件中以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任何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承诺人将在中
公告编号:2025-057
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在证券发行文件中以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任何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文件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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